行政复议怎么回事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6 00:55:47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

行政复议的主要特征包括:

行政相对人申请:

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申请。

行政复议机关审查:

行政复议机关对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

法定程序:

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确保审查过程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行政救济:

作为行政救济的一种重要方式,旨在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保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内部纠错体制:

行政复议也是行政机关内部监督和纠错的一种体制。

行政复议的受理范围包括: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不服

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对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确认自然资源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决定不服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的决定或工伤认定结论不服

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

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限制竞争

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

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未依法履行或不予答复

申请行政机关依法给付抚恤金、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保障,行政机关没有依法给付

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订立、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通过行政复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并促使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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