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改后新农合怎么报销
医改后新农合的报销流程如下:
住院前或住院后登记备案
在住院前或住院后3日内,拨打老家新农合咨询电话进行登记备案。
出具相关证明
出院后,需要在居住所在地由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出具居住证明,如果在外务工,则需有务工单位出具的务工证明。
准备报销材料
出院后,持病历复印件、汇总明细单、住院收费票据、出院证明、患者身份证、合作医疗证及居住或务工证明回参合所在地报销。
异地就医报销
如果是从参合所在地直接到省外住院化疗,必须在走之前办理转诊转院手续,然后才可去外地住院治疗。
省外报销的比例较低,一般起付线为2000元左右,报销比例为合理费用的45%左右,医院级别越低,报销比例越高。
县内住院报销
住院患者痊愈出院时,持《合作医疗证》、村委会证明、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全额收费票据、诊断证明、医药费用总清单在定点医院即时报销。若因机动车辆致伤,须提供本人驾驶证、行车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县外住院报销
出院15日内,持合作医疗证、村委会证明、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全额收费票据、诊断证明、医药费用总清单到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审核报销。骨折、外伤病人须提供病历复印件,机动车辆致伤须提供本人驾驶证、行车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特殊病种门诊报销
特殊病种门诊报销可持二级及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及有关检查、化验报告等相关资料及医疗机构证明书,以及《黄岩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特殊病种门诊治疗审批表》向新农合业管中心提出申请,经区新农合办审核批准后,其门诊医药费用可以列入新农合基金的报销范围,按住院报销标准以年度为单位报销。
意外伤害住院报销
因意外伤害的住院患者,出院后还需提交由户口所在村(居)签字盖章的意外伤害引发的原因确认证明以及医院的病案记录。对于无法提供有效证明及记录的,不予受理。
报销比例
在镇卫生院就诊,医疗费用可报销60%;在二级医院就诊,报销比例降至40%;在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30%。
门诊补偿
门诊就医同样享受补偿政策,村卫生室就诊可补偿60%,镇卫生院为40%,二级医院和三级医院分别为30%和20%。
建议:
参保者应提前了解并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报销材料,以确保顺利报销。
对于异地就医,务必办理转诊转院手续,以享受更高的报销比例。
留意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有所不同,选择合适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可以最大化报销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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