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财产执行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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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04 18:12:21
当被执行人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时,法院通常会采取以下措施:
中止执行 :法院会暂时中止执行程序,待被执行人恢复财物能力或相关情形消失后再恢复执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若被执行人永远失去履行义务的可能,如被执行人为已故公民且无遗留财产及责任承担者,或被依法认定破产的法人组织,法院会终结执行;若只是暂时未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法院可能会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列入失信名单与限制高消费:
若被执行人故意转移资产以逃避执行,法院可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其高消费等行为,促使其履行义务。
加强财产调查:
法院会采取多种方式调查被执行人财产,如查询银行存款、房产、车辆等登记信息,审查其到期债权,扣留、提取其收入等。
申请人自身方面
提供财产线索:
积极配合法院,尽力寻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如了解其收入来源、是否有未公开的财产等,必要时可请专业调查机构协助。
申请财产调查令:通过申请财产调查令,查询被执行人配偶名下财产、未成年子女名下财产等,若发现可执行财产,可通过析产等方式执行。
关注被执行人动向:及时向法官汇报被执行人的新收入情况或财产变动情况。
行使撤销权:
若发现被执行人在判决生效前有转移、低价处理财产等行为,可申请撤销权之诉,追回被转移的财产。
申请追加或变更被执行人:
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如发现被执行人有未依法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等,可申请追加或变更被执行人,要求其承担责任。
这些措施可以帮助申请人在被执行人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况下,继续追讨债务。申请人应积极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及时提供有价值的财产线索,并考虑采取其他合法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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