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执行人怎么申请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5 04:48:02    

失信执行人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申请:

法院自动执行

当法院对被执行人的强制执行未能达到预期效果,且被执行人符合失信行为的条件时,法院将依职权直接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这一过程无需申请人额外申请,是法院根据案件执行情况和法律规定自动进行的。

申请人申请

若申请人认为被执行人符合失信条件,可以主动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请求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申请时需提交申请书,明确请求事项、事实与理由等内容,以便法院审查决定。

具体步骤

确认被执行人是否符合失信条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需要判断对方是否属于规定的六种情形之一。如果对方确实符合这些情形之一,那么有关人民法院应当依职权将有关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

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

如果认为被执行人符合失信条件,申请人需要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并说明对方拒不履行判决生效的事实和理由。人民法院会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并在需要补充材料时一次性书面告知在指定期限内补正。

法院审查并作出决定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并作出决定。如果认为被执行人具有失信行为的情形,可以依职权决定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制作决定书送达当事人。决定书应当写明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理由和纳入期限,并由院长签发。

建议

提前准备材料:申请人在提交申请前,应准备好所有相关证据和材料,确保申请书内容完整、准确。

咨询专业律师:在申请过程中,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申请的法律效力和成功率。

跟进申请进度:提交申请后,申请人应密切关注法院的审查进度,并按照法院要求补充材料或进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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